目 录
第一部分:江南区卫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和主要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卫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下载)
表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表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基金预算拨款)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分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部门收入总表
表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部门全口径及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2017年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 :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机关运行经费
- 政府采购情况
-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江南区卫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和主要工作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城区本级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草案,拟订城区卫生发展事业规划和计划生育政策措施。配合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统筹规划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城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并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制定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城区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应急处理和信息发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及疫情蔓延。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
(四)负责拟订并实施城镇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城区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负责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协调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建立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实施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组织落实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
(十五)负责拟订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建立完善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配合参与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六)指导制定城区中医药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七)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城区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八)负责城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九)承担城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城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承办城区党委、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江南区卫计局代管计划生育协会,内设初级保健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加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二层机构: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卫生监督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亭子卫生院、沙井卫生院、苏圩中心卫生院、江西中心卫生院、延安镇卫生院,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亭子卫生院、沙井卫生院、苏圩中心卫生院、江西中心卫生院、延安镇卫生院外,其他二层机构均由卫计局统一财务管理。
- 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编制人数455人(其中卫计局14人、卫生监督所9人、疾控中心33人、计生指导站8人、亭子卫生院80人、沙井卫生院72人、苏圩中心卫生院104人、江西中心卫生院74人,延安镇卫生院61人),编制内实有人数 323人(其中卫计局12人、卫生监督所6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0人、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6人、亭子卫生院56人、沙井卫生院52人、苏圩中心卫生院75人、江西中心卫生院51人,延安镇卫生院35人),卫计局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 15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编制 23辆,编制内实有23辆,其中:办理定编车辆 23辆,未办理定编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卫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下载)
表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表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基金预算拨款)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分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部门收入总表
表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10033.01万元,同比减少3070.94万元,同比下降23.4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49.17万元,同比减少5654.78万元,同比下降43.15%。
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47万元,同比增加1.47万元,同比增长1.47%,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1.47万元,同比增加1.47万元,同比增长100%。
专户安排的资金(教育收费)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其他资金2582.37万元,同比增加2582.37万元,同比增长100%。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公共财政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减的主要原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2017年预算不在卫计局。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1003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6.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11%,同比增加107.05万元,同比增长6.26%;项目支出1691.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87%,同比减少9717.53万元,同比下降85.17%。减少的主要原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2017年预算不在卫计局。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25类,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类科目3.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3%,同比减少23.44万元,下降87.14%。减少的主要原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2017年预算不在卫计局。
事业单位离退休类科目128.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8%,同比减少175.96万元,下降57.87%。减少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的工资是保险局负责发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科目183.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3%,2016年没有预算科目无法对比。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科目2.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3%,2016年没有预算科目无法对比。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类科目0.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04%,2016年没有预算科目无法对比。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类科目3.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4%,2016年没有预算科目无法对比。
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科目15.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5%,同比减少1.19万元,下降7.33%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539.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8%,同比增加531.01万元,增长6262%。
行政运行类科目169.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9%,同比增加17.97万元,增长11.89%
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类科目838.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6%,同比增加830.8万元,增长10385%。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类科目55.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5%,同比增加41.00万元,增长293%。
乡镇卫生院类科目4210.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97%,同比增加3104.58万元,增长281%。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类科目7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0%,同比减少280.00万元,下降80.00%。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类科目216.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2.16%,同比增加45.82万元,增长26.81%。
卫生监督机构类科目52.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3%,同比减少6.21万元,下降13.%。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类科目2108.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02%,同比增加292.50万元,增长16.10%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类科目198.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8%,同比增加134.42万元,增长209.70%。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类科目118.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8%,同比增加0.90万元,增长0.77%。
计划生育服务类科目883.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9%,同比增加811.84万元,增长1142%。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类科目47.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7%,同比减少394.00万元,下降89.34%。
行政单位医疗类科目9.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0%,同比减少10.02万元,下降50.25%。
事业单位医疗类科目56.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6%,同比减少115.79万元,下降67.40%
公务员医疗补助类科目63.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3%,2016年没有预算科目无法对比。
其他扶贫支出类科目8.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8%,2016年没有预算科目无法对比。
住房公积金类科目49.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0%,同比减少9.12万元,下降15.5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816.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11%,同比增加107.05万元,增长6.2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73.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13%,同比增加318.37万元,增长23.18%。增长的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8.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80%,同比增加11.57万元,增长20.2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5.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08%,同比减少222.88万元,下降79.83%。减少的主要原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2017年预算不在卫计局。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8216.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89%,同比增减少319.30万元,下降27.9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44.4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2.71%,同比增加791.70万元,增长313.27%。增长的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344.8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5.05%,同比增加3022.32万元,增长130.1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70.6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51%,同比减少7017.09万元,下降94.98%。减少的主要原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2017年预算不在卫计局。
其他资本性支出1456.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84%,同比增加60.10万元,增长4.30%。
2017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2017年预算不在卫计局。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44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6.64万元, 项目支出8216.3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25类,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类科目3.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05%,同比减少23.44万元,下降87.14%。主要用于卫计专网网络维护。
事业单位离退休类科目128.1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2%,同比比减少175.96万元,下降57.8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科目183.6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6%,2016年没有预算科目无法对比。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科目2.5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03%,2016年没有预算科目无法对比。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失业保险。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类科目0.4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01%,2016年没有预算科目无法对比。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类科目3.6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05%,2016年没有预算科目无法对比。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生育保险。
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科目15.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20%,同比减少1.19万元,下降7.3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8.8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25%,同比增加10.32万元,增长121.70%。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行政运行类科目169.0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7%,同比增加17.97万元,增长11.89%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运行开支。
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类科目838.8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26%,同比增加830.8万元,增长10385%。主要用于卫生和计生方面的宣传、日常公务开支。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类科目55.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74%,同比增加41.00万元,增长293%。主要用于社区的建设经费。
乡镇卫生院类科目2149.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85%,同比增加1042.90万元,增长94.28%。主要用于卫生院工资补助、基本药物补助和基本建设项目。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类科目7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94%,同比减少280.00万元,下降80.00%。主要用于基层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项目开支。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类科目216.7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1%,同比增加45.82万元,增长26.81%。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工资和日常事务运行开支。
卫生监督机构类科目52.7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71%,同比减少6.21万元,下降13.%。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所职工工资和日常事务运行开支。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类科目2108.9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30%,同比增加292.50万元,增长16.10%。主要用于为辖区居民提供医疗服务。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类科目198.5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6%,同比增加134.42万元,增长209.70%。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和突发疾病的工作经费。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类科目118.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8%,同比增加0.90万元,增长0.77%。主要用于爱国卫生除四害工作经费。
计划生育服务类科目883.9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86%,同比增加811.84万元,增长1142%。主要用于职工的工资和计划生育宣传等日常事务开支。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类科目47.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63%,同比减少394.00万元,下降89.34%。主要用于计划生育、青春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经费。
行政单位医疗类科目9.9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13%,同比减少10.02万元,下降50.25%。主要用于行政医疗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类科目56.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75%,同比减少115.79万元,下降67.4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类科目63.4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85%,2016年没有预算科目无法对比。主要用于公务员补助单位缴纳。
其他扶贫支出类科目8.1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20%,2016年没有预算科目无法对比。主要用于扶贫支出。
住房公积金类科目49.6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67%,同比减少9.12万元,下降15.5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7年部门全口径及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3.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55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21.85万元,减少5.30万元,同比下降24.26%。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3.50万元,同比减少9.6万元,下降73.28%,主要是我部门及所属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减的原因:我部门及所属单位严格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遵循厉行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13.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13.05万元,同比增加4.30万元,增长49.14%,主要是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增的原因主要是我部门及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等有关规定,遵循厉行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无安排购车计划。公车改革后我部门及所属单位保留6辆公务用车,其中1辆为执法用车,5辆为一般公务用车。2016年的部门年初预算只安排非参公事业单位的车辆运行维护费,不安排部门本级和所属参公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在2016年3月车改后确定部门机关保留车辆数量后,采取追加方式安排。因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费预算比2016年有所增。
(三)2017年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2017年全口径安排的会议费预算11.04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同比增长56.8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预算6.72万元,同比下降4.55%。会议费主要用于我部门及所属单位组织召开的各项业务性工作会的费用支出。增的原因主要是我部门及所属单位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审核标准,严控会议费支出。增长的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医养结合和淡村新家庭项目会议费。
2、2017年全口径安排的培训费预算11.27万元,同比增加8.97万元,同比增长39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培训费预算6.68万元,同比增长190.43%。培训费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参加城区区内外研修班等费用支出。增的原因主要是我部门及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各项培训费用的开支。增长的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医养结合和淡村新家庭项目培训费。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8.84万元,比2016年预算57.27万元,增加11.57万元,同比增长20.20%。主要用于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城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增的原因主要是增加精准扶贫项目的投入。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用于购买电脑和打印机等电子设备、办公家具及计算机软件等采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01月01日,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处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 个,涉及金额2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9万元。其中:部门本级有1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107万元。部门所属单位有 1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开展居民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测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404]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