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保护“专业查污”发现问题情况
江南工业园区未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环保监管工作由江南区环保局负责,未能针对本园区制定专门的环境管理制度。
二、牵头(责任)单位
江南区政府
三、整改情况
2017年,江南工业园区设立了建安局,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由该局负责园区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配备工作人员9名。
公示期3天,监督电话:
1.4887848
2.5333791(市环境保护“专业查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 主索引号 | 78842781-8/2017-19411 | 来源 | 江南区环保局 |
| 副索引号 | |||
| 信息名称 | (编号20)江南区关于环境保护“专业查污”发现问题 整改情况公开内容 | ||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7-12-19 | |
| 内容概述 | |||
一、环境保护“专业查污”发现问题情况
江南工业园区未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环保监管工作由江南区环保局负责,未能针对本园区制定专门的环境管理制度。
二、牵头(责任)单位
江南区政府
三、整改情况
2017年,江南工业园区设立了建安局,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由该局负责园区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配备工作人员9名。
公示期3天,监督电话:
1.4887848
2.5333791(市环境保护“专业查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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