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全面落实基层法制队伍建设工作

作者:       来源:江南区法制办公室       日期:2017-12-18 03:46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江南区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南办发〔2017〕78号)“2017年10月30日前,各县(区)政府工作部门应当从在职要编人员中落实1名以上专(兼)职法制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从在职在编人员中落实2名以上专(兼)职法制员”的要求,积极落实基层法制队伍建设,目前城区已全面完成基层法制员的配备工作。据统计,城区三镇三街道、城管局及发改局等37个部门配备了47名基层法制员,其中法律专业占34%,法律人才作用进一步凸显。 

  基层法制员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骨干力量,下一步,江南区将出台《江南区关于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配套制度,对基层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的任务、责任、要求进行具体细化,不断巩固和强化基层法制力量,扎实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法治政府全面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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