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人田地修公路起争执,司法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作者:苏圩镇司法所       来源:江南区司法局       日期:2017-10-16

    2017年9月25日,南宁市江南区苏圩司法所对苏圩镇社区二队苏某与梁某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进行回访。当看到双方当事人相互谅解,和睦相处时,一起争议近半年的纠纷案件终于案结事了,成功解决。                 

一条便道引发的争议

    今年6月,家住苏圩镇联英村13队的梁某到苏圩司法所反映称:自己于1982年开始在争议地方建房,并在房子旁边建起养猪场,与其相同情况的还有同村的另外两位梁姓村民。2017年6月,三人已经在猪场内养殖生猪近400头。由于规模不断加大,为了使用汽车运送猪饲料,三人合议在自家门口外的一条土路过道上修建水泥马路,并于春节后开始动工修建。施工期间一直顺利,直到3月底,一条近70米的土路被硬化成了水泥路。可就在路修好一个月后,就有苏圩镇社区的村民苏某找上门,称梁某三人事先未征得同意就在其承包田地上修路,让三人赔偿9万元。梁某认为自己修路并不理亏,且对方要求赔偿数额巨大,自己不愿意赔偿,便将此事置之不理。

拉石头堵路再起波澜

    之后,梁某等三个每天仍继续使用水泥马路开车运送猪饲料,而自称被侵占田地的苏某也多次上门找其理论,要求赔偿。6月23日,双方争执不下,苏某等人一气之下雇用汽车拉来一车石头倾倒在新修的水泥马路中间,不让梁某等人的汽车通行,并声称如不赔偿,便将新修的水泥马路挖毁,恢复原状进行耕种。由于路被堵塞,无法运送猪饲料,这让梁某等人心急如焚。便找到苏圩司法所,要求司法人员帮助调解。

司法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得知这一情况,司法所立即与苏圩社区和联英村村委会调解员取得联系并前往调查取证,进一步核实情况。面对梁某的理直气壮和苏某的委屈和无奈,调解员一行没有急于调解促成,而是温言相劝,稳定情绪,在规劝苏某搬移堵路石头后,随后调取了争议田地的土地承包经营凭证材料。在此基础上,司法所调解员再次和修路的梁某等三人面对面谈话,向其出示苏某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相关材料,明确指出梁某等三人未经他人同意,在苏某承包土地上硬化修建水泥马路属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本着从方便争议双方通行,和睦相处的原则,努力劝导社区居民苏某适当降低赔偿要求。通过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多番努力地说服教育和劝导,梁某等三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承但侵权责任,赔偿苏某6000元,当事人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到了结案事了,又不伤当事人双方和气的良好效果。